乌鲁木齐卡车司机接管“巴拉”生意,造成300万起案件

乌鲁木齐卡车司机接管“巴拉”生意,造成300万起案件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乍一看,这个货箱就像一个普通的货箱,外面有“玫瑰”符号,但里面却藏着一朵野生天山雪莲,一种“雪山精灵”的濒临灭绝物种。近日,乌鲁木齐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野生天山雪莲非法贸易长链。现场查获约500公斤晒干的天山雪莲,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该案价值约300万元。近日,乌鲁木齐警方查获天山野生雪莲干品约500公斤。 2025年9月20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食药环保大队接到小草湖公安检查站举报,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一辆行为可疑的货车。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司机辛格驾驶的卡车上装载着50箱货物用塑料袋包装。当我打开包装检查时,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一种植物,看起来像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天山雪莲。卡车司机辛格表示,该批货物是通过APP货运平台订购的。发货人将产品伪装成“玫瑰”,要求他们从哈密运到乌鲁木齐的一个仓库发货。接到这一重要举报后,警方立即展开详细调查。通过约谈和调查,警方迅速查明了涉案收购方、卖方和买方的信息,并制定了全面的抓捕计划。 10月9日,专案组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环境食品药品分局的统一领导和哈密市公安局益州区环境食品药品分局的密切配合下,一口气封网,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负责采购、运输、买卖。调查发现,从2022年开始的较长时间内,犯罪嫌疑人姜某、黄某通过低价收购非法采收的野生天山雪莲,通过中间商寻找买家,在各地高价出售干雪莲,形成了稳定的非法贸易链。据统计,此次事件涉及的野生天山雪莲数量为500公斤,价值约300万元。卡车被警察扣押了。 4名犯罪嫌疑人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严正警告:天山野生雪莲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擅自采集、运输、交易均属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非法采伐、盗伐国家级保护植物及其产品的,破坏、购买、运输、加工、出售树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天山雪莲野生植物必须取得《国家野生植物采集证》,并严格按照采集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和方法进行。文图/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通讯员 刘青霞、朱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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