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平台涉嫌利用女主播诈骗新台币3.2亿案审:律师指出商业执法性质,反对软剧执法

社交平台涉嫌利用女主播诈骗新台币3.2亿案审:律师指出商业执法性质,反对软剧执法

社交平台公司“一锅”是否涉嫌诈骗主播? 11月24日,备受外界关注的杭州美歌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歌友莎)诈骗案在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特别是,事件始于一名男性用户举报被女主播诈骗,社交平台很快受到牵连。 15名被告包括公司主要技术骨干、普通员工、客服人员以及4名女平台主播。涉案金额为3.2亿元。该诉讼的争议点在于,诉讼中所指控的不当行为是个别主播的个人行为还是社交平台的行为。庭审中,检察官对涉及“欺骗软件”案的平台进行了评级。辩护律师指出,本案符合针对营利性跨区域执法的特点,向法院提出恢复APP演示运行,调查该平台是否被利用作为实施诈骗的工具,但检察官当庭表示反对。此外,该案三名关键人物均未出庭,待移交的电子证据直到庭审时才得到审查。审判持续了两天,但11月26日上午,法官推迟了审判,其持续时间尚未确定。照片显示,在审理此案的端州区人民法院,只有四名主播被指控诈骗罪。该公司运营的交友平台“Mage Friend”拥有约400万男性用户和25万女性注册用户。照片是梅哥朋友招待会的照片。本案中,15名被指控诈骗的人中,只有4人是主播,其余9人是该社交平台公司的员工。演示者已注册。其中包括“美歌友”公司研发部负责人、股东张某政先生、研发部组长曾某浩先生、研发部工程师王某利先生、产品部项目经理罗某军先生、市场部初创总监张某廷先生、业务运营部运营专员。财务部部长刘某先生、财务部经理张某先生、财务部经理余英先生、张先生。客户服务满意度部门的专家。另外两名被告徐某、林某与“美歌友”公司业务部负责人郝某明(另议)亲自到外部公司招聘女主播,以营利为目的。涉案四名主播包括叶某某,30岁(中专学历)、赖某某,43岁(大学学历)、刘某,30岁(中专学历),陈某某,33岁(中专学历)。四名男子均承认自己的罪行并接受处罚,并解释了他们的犯罪原因以及他们在法庭上的经历。叶某某是一位母亲,因生活压力大、急需用钱,从事聊天主持人(主播)工作。她承认自己用“单身、离婚发廊老板”的假身份与其他人聊天。他在找工作时认识了“林姐”,但对她的身份和她工作的公司一无所知。她所有的说话技巧都是由“林姐”以音频、文字、图像的形式直接提供的。叶某某先生表示,大多数用户与他交流都是出于婚姻或爱情的目的。如果用户投诉属实,平台将封禁该账号,并扣除与投诉用户聊天所获得的所有积分。此外,叶梦茂否认认识任何“美丽之友”工作人员或其他被告。况且,从来没有去过杭州。陈某某从事女性性工作的动机与叶某某的动机颇为相似。她说,自己长期在家照顾孩子,丈夫没有稳定工作,所以想靠这份工作赚钱养家。他承认,自己使用的“部分”聊天技巧是从“林姐”那里学来的,与用户的主要互动行为是“用户送礼物、增加双方亲密度、添加个人微信”。对于平台规则,程某某表示,相关规则他表示见过规则申报界面,但当时“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还表示,在事件发生之前,他“不知道可能存在任何欺诈行为”。随着陈某某的成长,赖某某成为了主播。赖某某用“离婚、单身、有车有房”的字眼o 与用户的互动都是真实的生活场景。他本人表示,如果找到合适的沟通伙伴,他会考虑加入他们。至于用户送礼,其实并不是平台要求通过送礼来增加亲密度,但赖某某本人表示:此前该应用上发布的与该事件相关的一条提醒中称:“我刚注册账号时,并无意骗取任何人的钱财,我只是觉得与其他人聊天并获得报酬是个好主意。”刘声称自己从未在聊天过程中主动向用户索要礼物,也不同意涉案应用程序违法。他还表示,他在线下认识了两位聊天伙伴。辩护律师表示,涉案的三名关键人物没有出庭。审判期间自首的两名主要人员被“视为单独案件”,并未出现在被指控的人员名单中。一位是郝某明先生,负责平台运营和对接一个是工会,另一个是客户满意度部负责人钱某先生,负责平台合规管理和处理客户投诉。浩明和陈在向警方自首之前,在网上发布了自己的照片。前者称,他于2022年加入名鹤好友,随后利用自己担任平台运营和工会联结负责人的职务,进行违反规定的“私人活动”。他联系了朋友舒,一起制定了招募主播的计划,让他们加入舒的公司公会,这样就获得了不错的收入。钱表示,他的职务与涉及用户的欺诈案件密切相关。为此,我想参与整个案件并帮助处理,所以我向办案机构提出了请求。本案的律师就是这份文件。他表示,如果按照起诉书所阐述的逻辑来分析,郝明和陈某应该属于同案犯的范畴。被告人,其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比其他被告人更为重要。不过,这一次他们没有出庭。辩方还表示,庭审中,被告人供述,涉案的所谓“归纳谈话”来自于一个名叫“林姐”的人。从共同犯罪的角度来看,“林氏姐妹”与本案被告人的行为属于同一犯罪行为,也应列为涉案当事人,依法逮捕和审判。有的被告人在公安机关初步审讯时,明确提供了“林姐”的微信号、微信名称等重要线索。与此同时,多名辩护律师也第一时间向检方提交了后台实名登记信息,包括“林姐”的姓名、手机号码和微信ID。然而,“林妹妹”还没有赶到事发地。因库rt,检方反对被告恢复APP演示运营的提议。现场见证庭审的消息人士告诉本报,互联网公司涉案的核心证据是电子数据,包括用户行为记录、收费记录和交易背景信息等。然而,在审判开始之前,辩护律师没有考虑任何要传输的电子证据。对此,检察官11月25日在法庭上表示,应优先考虑已取得并向法庭提交的书面证据清单。然而,检察官在接到法院通知称转移显然是必要的后表示,该电子数据包含女性广播员、男性用户和业余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因此他们认为转移是不适当的。 “如果隐私受到威胁,我们不能将其告上法庭吗?什么法律规定 p隐私问题不需要出示证据吗?”审判参与者报告说,检察官之前的陈述不断受到辩护律师的质疑。辩护律师表示,虽然隐私相关部分不能根据要求公开,但这并不是不允许辩护律师检查记录的理由,无论是否要求披露。而且,按照检方指控的逻辑,该平台主播涉嫌诈骗。有一种可能,如果不是诈骗,为什么所有的充值都被认为是诈骗产品,为什么受害者还要作为当事人出庭呢?检察官26日在法庭上解释说,公安机关没有给他们检查材料,只给他们身份证,因此他们无法掌握电子数据。如有必要,您可以向执法机构提出索赔,但这需要时间。此外,灏明和陈有n尚未被法庭指控,不符合法庭被告的身份。因控辩双方对交友软件平台的页面设置、按钮名称等存在误解,辩辩双方建议将交友软件恢复测试使用,以调查该交友软件是否被用作实施诈骗的工具。但检察官随即提出异议,称不具备证实条件,无法确保数据安全,恢复应用程序功能需要时间。审判将延期两天,下次听证会日期将另行公布。该报此前报道称,事件始于一名男性用户沉先生,他于2024年1月26日到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派出所报案。他表示,在使用比卡库朋友旗下的应用程序时,由于消费奖励,他无法获取女性用户的联系方式。他认为自己被骗了,申报金额为4.9万元。同年4月,肇庆市端州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两个月后,警方在杭州查封了23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并带走10人进行调查。该案曾两次撤案、三次延期侦查。检察官指控上述15人(包括公司员工和工会成员)为诈骗犯。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经审计,2021年12月至2024年6月,美歌友等6家公司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账户运营的APP,向男性顾客(被害人)收取诈骗金额共计3.2亿元。 2022年3月至2024年5月,平台为女性支付费用1.4亿元以及向工会等公司支付约3000万元的佣金。根据本案庭审信息,经检方认定,该公司员工的全部违法所得均为个人工资收入,包括遣散费。这些是本案的辩护理由。这对于双方来说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该案由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朱明永、吴广义担任辩护人。据旁听人士透露,朱明勇在庭审中指出,这起事件符合执法机构追求域外利益的特点,他们目前对此表示反对。 Bikaku Friend此前坚称,他从未与任何女新闻主播争论、纵容、组织或煽动。该新闻主播声称她支付礼物以取消联系信息是个人行为。平台遵守监管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基本的证据尚未送达法庭。审判如何继续?”2025年11月26日上午,本报从该案辩护律师处获悉,由于控辩双方在关键当事人不出庭、重要证据未能向法庭移交等核心问题上存在分歧,主审法官决定推迟审理,后续审理日期将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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